关于两年半和三年的续签问题和永居申请

作者: 吴莉莉     发表日期:[06-02-2016]     电话: 07958 466 743

1. 三年和两年半的特殊居留(Discretionary Leave to Remain)不同在于获得特殊居留的三年的在 延长三年以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而两年半则需要延长到十年后才能申请永居。

2. 难民申请失败后的获批3年身份的客户大都是从2011年开始,大部分是由于 5年遗案的最后一 批获取的特殊居留。目前,我们办理的三年续签手续除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的极个别的情况以 外,全部都通过了。其申请的表格也从FLR (O) 到DL 再到FLR (DL) ,内政部从去年开始到9 月份从收费到不收费,再到都需要收费的过程也已经确定了。但从2015年9月份起,所有的三 年,两年半延长身份的案件内政部收费每个人申请费649镑和每年200镑的健康医疗费 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 (IHS)。

3. 从现在开始,绝大多数的Discretionary Leave to Remain的申请是已经获得两年半居留的客户。 根据内政部从4月份开始的政策是要求延长身份的客户提供有效的护照。如果没有提供有效护 照,内政部有可能将其申请退回,并要求尽快提供护照。若没有提供护照,则其申请无效。

4. 内政部又从2015年12月11日起将其要求变成法令。 34BB表明当任何人申请续签和永居必须 提供有效护照,有以下人员除外。

1) 无国籍人士;
2)获取难民或者人权保护人士;
3)护照丢失,无法申请补办的人士;
4)护照已经扣留在内政部的人士。

5. 从2015年12月11日 以后递交的申请必须是递交有效护照。那么对一部分之前获得两年半或者 三年身份的人士如果个人信息与护照信息不相同的话,那就需要尽快去内政部申请,更改个 人信息 (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地址)等。这个申请叫做Transfer Of Conditions(TOC)。如 果TOC申请成功,续签也就没有太大问题;如果TOC申请失败,续签就不一定了。但即使申 请失败,内政部也会给上诉的权利。

6. 最后一点是根据目前内政部的政策,难民失败获得三年特许居留延长三年后,有权利申请英 国永久居留。无需LIFE IN THE UK和英文B1的任何要求。

7. 关于通过结婚签获得的三年结婚续签和通过家庭申请到的两年半的续签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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